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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通报一批年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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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排查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存在的隐患,全面整治生产、流通、消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紧盯重点场所,严格落实管行业管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对标国家及省市最新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闭环管理”,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了市场秩序。日前,市市场监管局通报9起年疫情防控典型案例。现将部分案例公布如下:一、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的南江县南江镇琪皓蜀大侠火锅店(沈琪皓)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案案情介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清溪路城东段号虹景花园小区二楼的琪皓蜀大侠火锅店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标示“FISHSTICK”(以下简称蟹柳)的产品1箱零19袋;标示“阿兰那”(以下简称牛肚)的产品2箱零2件;标示“Anglo”(以下简称牛肉)的产品1箱零8件;标示“GenuinelyBetter?BEEF”(以下简称肥牛)的产品1箱;标示“冻巴沙鱼片(精修带皮)”(以下简称巴沙鱼)的产品2箱;标示“精品机洗头”(以下简称鱿鱼)的产品2箱。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供货单位资质证明、检验或检疫证明、进口食品通关单、合法采购票据、进货查验记录、消*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应资料。经调查证实,上述涉案产品“蟹柳”“牛肚”“牛肉”“肥牛”“巴沙鱼”“鱿鱼”是当事人部分火锅菜品的主要食材,分别制作成“蟹柳”“五香牛肚条”“巴蜀麻辣牛肉”“贵妃牛肉”“精品花雕鱼片”“鲜鱿鱼”等菜品在店内进行销售,涉案进口食品货值金额.55元,当事人不能提供涉案品规批次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等产品合格资料,同时不能提供供货单位资质证明、进货查验记录等材料,也不能提供采购、经营、加工食品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材料,且未对涉案品规批次产品的采购验收和出库销售情况进行记录。处理结果:当事人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对食品进货查验进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经营冷链食品未落实进货查验、追溯管理等主体责任,参照《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消*和追溯的通知》(年第3号)和《四川省冷链食品新冠病*防控信息化追溯主体责任指南》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从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巴中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和处罚款15万元的行*处罚。二、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的巴州区红江水产冷冻销售部(肖*)经营未经检疫肉类案案情介绍: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巴州区南门市场负一楼13号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箱体正面标有“SCORBEEF”,箱体侧面标有“FROZENBEEFOXOFFALS-OMASSUMUNB,BRASILSIF,BESTBEFOREDATEVALIDADE:06/05/,NETWEIGHTPESOLIQUIDO20.00kg”等字样的产品3箱,该产品标签无任何中文标识,当事人称该产品为“千层肚”。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前述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也不能提供前述产品的购进台账、供货商资质、报废待处理登记台账等材料。上述产品与其他合格产品放在冰柜内,也未做不合格产品标记,周边也未见有退货等字样。经调查证实,当事人于年5月2日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经本局登记备案,持有《巴中市巴州区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备案证》。当事人于年10月购进上述产品,购进数量为3箱,购进价格为.00元/箱,市场销售零售价格为35-40元/斤不等,整箱销售价格为元/箱,上述3箱产品货值金额为.00元。因产品进购后尚未销售,故无违法所得。处理结果:当事人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经营未经检疫肉类的行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00元的行*处罚。三、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的恩阳区玉山镇红景天火锅店经营无生产日期的冷链食品案案情介绍: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厨房冰柜内摆放的“火锅食材”1袋、“乐港精选鸭胗”2袋,其外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涉案产品“乐港精选鸭胗”外包装标注内容有:“产品标准:GB-,净含量:ɡ,保存方法:-18℃以下冷藏,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见喷码处,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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